民事
雇佣关系中,几个问题.(最下面有经过,请尽量说的详细一点)
雇佣关系中,几个问题.(最下面有经过,请尽量说的详细一点) 1.雇佣双方未签定雇佣合同、协议、契约等,也没有进行培训。那么出了事,责任由谁负责?2.雇佣方被罚钱,这个“罚款”是属于赔偿还是属于罚款?对于这个“钱”雇佣方有无追偿权?3.雇佣方追偿权的追偿比例是多少?(100%、50%?)有没有个固定值?4.如果雇佣方坚持追偿,可以找什么部门解决?5.超市有罚款的权力吗?经过:我被某饮料公司雇佣,到超市做临时促销。时间长了,就着工作方便,在超市里偷拿了点卖品,被抓到了。超市让我把拿的物品结帐(21.7元)。后来听我们的长促说,罚了公司1000元,公司要从我们的工资里扣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Wp9931(天津)
提问时间:2011-03-04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