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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纠纷 大家好:
我为朋友连带责任担保信用贷款10万元,但是朋友跑了,现在银行要起诉我负责还贷并负责还清滞纳金。我是教师,如果不还贷将从工资中扣除,但是每个月也只够扣回利息。现在的问题是,我发现贷款的时候是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的,但是是丈夫为妻子代签的,我追及共同债务人妻子,妻子说我没有签字我不负责,请问债权方(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没有规范操作,应该有共同债务人妻子签字的地方时丈夫代签的所造成的过错需要负责吗?还有银行在贷款过程中的风险调查不真实不全面,原始档案上面写明是在什么地方开分店,但是在申请贷款到放贷之日40天的时间银行根本对此事未作调查,银行是否在风险规避上面有所过失?是否应当负责?我已经提出申请要求银行请求法院对其财产保全,但是银行无动作,现在店子被其他人私自卖掉了,银行是否应该负责?
     请各位专家指点,并指出适用法律条款,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25127……(湖南)
提问时间:2009-05-2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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