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摩托车相撞被撞死谁之过
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摩托车相撞被撞死谁之过 我姐夫驾驶摩托车与他人摩托车相撞后死亡,尸体解剖检查报告查出我姐夫的酒精含量为4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导致最终死亡的原因为右侧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
我想请教以下几点问题:
1、双方摩托车都有购买保险,我姐夫进行尸体解剖检查前交通局有专门的法医对我姐夫进行了未解剖的尸检,检查结果也为相撞撞伤致死,但未指明酒后驾驶。现我们担心,到时保险公司理赔时会依据后一份进行了尸体解剖的那份报告吗,如果属酒后驾驶,我姐夫存在过错是不是负主要责任,理赔就不给予理赔了还是赔的少一点?(我姐夫是2011年1月6日下午16:40左右相撞的,1月7日上午09:40左右宣布死亡,1月12日作的尸检,请问,报告测的酒精量是在相撞时的酒精量,还是在死的那一刻的酒精量,我查过了酒精量在人死亡后是不会消失的,但因为酒精量在生前会肝脏代谢的,到时保险公司会不会说当初可能撞的时候酒精含量更高,是属于醉酒驾驶呢?)
2、我姐夫在当初送往医院时,因神志清醒、无头痛、头晕、呕吐等现象,医生自认为皮外伤,而在家人要求作全面检查的情况下也未对我姐夫进行详细检查,只是简单的外伤缝合处理,说住一晚第二天就可以出院的话。因医生轻视病情轻微,夜间无人查房,导致第二天8:30时左右了才发现死亡了,经抢救无效后,院方自知后果严重,后补写病历、伪造病历、且撕毁病历,医生像这样的行为,院方需要承担责任吗?也可以算作医疗事故吗?
3、我姐姐因姐夫突然去世,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得了精神分裂症,现在院方接受治疗,家中无家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de0……(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3-04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