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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是否还要再写书面申请?

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是否还要再写书面申请? 法院收到国土局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后,于6个月后作出裁定:准强制执行。我是本案利害关系人,至今没有执行,再找法院,说是他们的案件办完了;要执行就要国土局再写申请才能强制执行。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U533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3-04 08: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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