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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赔偿
故意伤害与赔偿 男方醉酒后要求女方到公婆家住。女方因次日上班,拒绝男方要求,并与朋友打车回家。男方气愤至极,打了数遍骚扰电话,并开车追到女方家楼下,谎称脚扭伤,将女方骗下楼,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女方无力抗争,逃出楼院,男方依然不依不饶,追赶到大街上,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将女方打倒在地后,仍然不顾其伤势,继续拳脚相加,以至造成女方下颚骨两处骨折。当女方夺路逃回家后,男方余气未消,竟然当着其父亲面又是两次出拳欧打,使其伤势加重。女方父亲将血肉模糊的女儿打车送到中心医院就诊,男方随后驾车追赶到医院,不顾其伤势和心情,仍蛮横无理,大放厥词。事后男方写了悔过书,并当着双方父母和女方面表示:“最诚挚的道歉!”、“一定痛改前非!”、“今后要用最诚恳的态度来做好晚辈,用最温和体贴的方式来做好丈夫,用最实际的行动来弥补自己所犯下的过失!”
然而,男方违背诺言,劣性不改。在刚举行婚礼仅一个半月、女方怀孕仅十几天的一个晚上,男方请朋友喝酒,以借口女方“撂脸子”为由,又将女方打的遍体鳞伤。当时女方被打的腿痛难忍,无法站立,男方开车把女方送到医院拍片检查,虽然无骨折现象,但使女方数日不能正常上班。女方为维系家庭和挽救婚姻,未向父母透露半字,再次饮吞心灵和肉体的伤痛,再次给男方改过机会。然而,男方不仅不思悔改,俩月后与朋友喝完酒后,无数次地在电话中运用极其卑鄙下流的语言漫骂、诽谤、中伤、侮辱在单位值夜班的女方,并要对女方腹中孕育两个多月的孩子做“亲子鉴定”… …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女方肉体上受到了巨大摧残,心灵上留下了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
请问:女方无过错,男方故意实行家庭暴力,造成女方下颚骨折。手术后下颚镶嵌三块钢板未取出,牙齿松动错位(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并导致女方怀孕两个多月流产和心灵上的创伤。现女方需要取出钢板手术和更换全口牙齿。对此,男方应赔偿多少钱为宜?如果不给赔偿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6871(吉林)
提问时间:2011-03-0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