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本可以一次性手术,为何进行两次
本可以一次性手术,为何进行两次 我是结肠癌患者,2010年4月13日在北大医院做结肠癌根除手术。手术前,CT显示卵巢伴有囊肿、子宫伴有软组织密度肿块,较大者直径2.9cm 。可大夫并未对卵巢囊肿及子宫情况进行合理的一次性处理,也没有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而是草草只将结肠癌肿瘤部分切除后缝合了事。3个半月后卵巢两侧及子宫逐渐增大。这时北大医院大夫待我住院一周后告知我们不能再次手术,只能做化疗。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找到北大妇科将情况讲完后,希望他们能再次手术。妇科大夫说:“当初做结肠癌根除手术时,应邀我们做合理处置,为什么外科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也不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呢?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妇科不能为您做二次手术,只能化疗。”我们没办法,忍着剧痛转到医科学院化疗四周后转至解放军307医院进行卵巢子宫大网膜全切手术,术后近4个月病人一般情况均可。当初如果北大医院在第一次手术时将卵巢不部分同时处理,或是二次能手术时及时手术,我就不会遭受这种极端的痛苦了,最起码能提高阶段性生存质量,如情况好些也有可能治愈或是延长生存期。我觉得北大医院对我的病情手术治疗过程存在逐利思想,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我想请教律师,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并得到应有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董瑞廷(吉林-白山)
提问时间:2011-03-03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