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这么做是否属于非法克扣工资?
公司这么做是否属于非法克扣工资? 当时公司招我们进来的时候承诺月基本工资是1500元,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有这么一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月目标工资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800元,职业禁止200元,月度考核工资500元”(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00元)
当时问招我们进来的的部门经理以上条款该怎么理解,部门经理说:“不管请假或者怎么样,每个月800元的基本工资都是有的,职业禁止就是只要你们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这200元就有,关于月度工作考核工资,只要你们没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这500元每个月也都有。”
现在,公司对我们业务人员每个月有个月度工作考核表,对每个项目有具体的分数规定,每个月会得出一个考核分,这个考核分直接与“月度工作考核工资的500月”挂钩。暂且不论这个考核表里有些规定不科学合理,即使我每个月再努力,即使我年末完成了销售任务,(签合同时约定销售任务为800万元人民币,提成按利润算),每个月也会被公司克扣工资,每个月的工资也没有当初说的1500元。
请问:1. 公司这么做属不属予非法克扣员工工资?2. 这样的月度考核方式是否合法?请知道的朋友指点迷津,万分感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oliu……(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5-21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