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
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 我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0.31结束,合同上明确注明我的岗位是人事主管,并且有老板书面确认我薪资待遇的文件。现在公司于今年4.3搞了一次内部竞聘,并以公司内部架构调整为由,取消人事主管岗位,要把我调整到人事专员岗位,并降低我工资待遇。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未向我出具任何书面调岗通知或竞聘成功上岗通知。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4月已按降低后的工资标准发放了我四月工资。我已公司单方面违约为由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迟迟拖延不给我明确说法。请问我要怎样维权,如果提起劳动仲裁,我能获得怎样的补偿或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0158827(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5-20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