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请帮我看看 这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有没什么问题,急!
请帮我看看 这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有没什么问题,急!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8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人民币85305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共8个月的工资赔偿合计1000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1875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4、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以及出院后继续治疗期间的工资合计7900元。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交通费360元。
6、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9年10月11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7、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的加班工资6384元。
8、请求裁决被诉人归还2010年1月从申诉人工资中扣除的纪律约束金300元。
9、请求裁决被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9年10月11日到河南 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从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诉人从未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即5险1金)。
申诉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只休息一天,而且被诉人从未安排过补休。
2010年7月5日申诉人在工作过程中被蒸汽烫伤,送 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10年12月27日被 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平劳鉴结字[2010]54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8级。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7条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85305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10000元的赔偿(即8个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共计1875元。
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以及出院后继续治疗期间的工资合计7900元.(8个月工资10000元减去被诉人已支付的2100元).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申诉人应当获得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的加班工资6384元 (月工资收入1250元 / 月计薪天数21.75天=57元*7天*8个月*2=6384元).
由于被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11年3月1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一份。
3、被诉人开具的纪律约束金收据一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0fal……(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1-03-03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