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苏某99年与村委会签订正式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耕地期30年,共28亩,因土地证书成本费10元,苏某没有缴纳,至今未领到土地证,按当时苏某家人口数量多出两个人头份土地(6口人,8份地),合同签订4年后(2003年)苏某死亡,苏小某成为户主,苏小某对99年分地事宜不知情,也没有见过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
(2005年国家取消土地纳税,并给农民拨付种地补贴,农民地多的可以获取更多补贴)
    05年张某经村委会调解与苏小某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鉴于张某、苏小某两户关于张某哥哥两个人承包土地的流转,双方同意自2006年元月起张某、苏小某各耕种张某哥哥家一个人土地承包份额,直到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张某、苏小某、调解人签字,张某哥哥未出席也未签字。随后,苏小某向张某转交了一人份额土地(前提村委会告知苏小某,当年苏某多承包的两份土地中,一份为张某哥哥的份额,但苏小某未见张某哥哥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未见其父亲苏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正式土地承包合同,全凭村委会口述)
2014年苏小某经村委会拿到苏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正式土地承包合同,其条款中只规定承包土地的具体亩数,没有任何关于张某哥哥土地份额的条款,并且张某一直领取该一份土地补贴款。
问:
1、张某、苏小某经村委会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依据?
2、苏小某能否申请土地权证书?依据?
3、苏小某能否起诉从张某处要回一人份额耕地?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csain……(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5-20 20: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