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苏某99年与村委会签订正式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耕地期30年,共28亩,因土地证书成本费10元,苏某没有缴纳,至今未领到土地证,按当时苏某家人口数量多出两个人头份土地(6口人,8份地),合同签订4年后(2003年)苏某死亡,苏小某成为户主,苏小某对99年分地事宜不知情,也没有见过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
(2005年国家取消土地纳税,并给农民拨付种地补贴,农民地多的可以获取更多补贴)
05年张某经村委会调解与苏小某达成调解协议,内容为:鉴于张某、苏小某两户关于张某哥哥两个人承包土地的流转,双方同意自2006年元月起张某、苏小某各耕种张某哥哥家一个人土地承包份额,直到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张某、苏小某、调解人签字,张某哥哥未出席也未签字。随后,苏小某向张某转交了一人份额土地(前提村委会告知苏小某,当年苏某多承包的两份土地中,一份为张某哥哥的份额,但苏小某未见张某哥哥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未见其父亲苏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正式土地承包合同,全凭村委会口述)
2014年苏小某经村委会拿到苏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正式土地承包合同,其条款中只规定承包土地的具体亩数,没有任何关于张某哥哥土地份额的条款,并且张某一直领取该一份土地补贴款。
问:
1、张某、苏小某经村委会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依据?
2、苏小某能否申请土地权证书?依据?
3、苏小某能否起诉从张某处要回一人份额耕地?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csain……(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5-20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