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承包土地200亩,想咨询相关法律信息
你好,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物权,70年肯定不行;《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所以,建议你还是签订30年承包期限为宜。
你好,经过村民会议,一般不影响效力。
经过村民会议讨论作出决议,就完全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