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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件:表弟尚未婚,目前在筹备买房子,100万左右的房子
律师您好。事件:表弟尚未婚,目前在筹备买房子,100万左右的房子 律师您好。事件:表弟尚未婚,目前在筹备买房子,100万左右的房子,女方不打算承担任何首付及装修费用,而弟弟这边则愿意承担50%首付,剩下的可由两人一起还房贷。本打算只登记弟弟的名字,但女方认为女方会参与还房贷,所以房子必须登记上女方名字。我认为这挺不合理的,如果能按百分比来登记的话也可以,如果按百分比的话,是不是真走到那么一天,只要把百分比那部分理赔给女方即可?另外,如果婚前只登记男方名字,婚后再追加女方名字,又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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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05-19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