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目前有个很棘手的法律问题!我在春湖圣岛那个楼盘买了房子
如不能交房,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你权益,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等,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
您好,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在前,查封房产时间在后,若买方并未全额支付购房款或者并未实际占有使用房产,买方无权要求法院解封,即使买方提出查封异议,查封法院也可以不予受理或驳回。买方只能另行起诉卖方。买方在起诉时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但是由于在此种情形下,卖方在主观上并不能预见到房产被查封而无法过户的后果,在卖方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买方不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