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在厦门某公司上班,上了两三天然后就没做了。到了发工资那天我既然发到了一千多块钱

我在厦门某公司上班,上了两三天然后就没做了。到了发工资那天我既然发到了一千多块钱 我在厦门某公司上班,上了两三天然后就没做了。到了发工资那天我既然发到了一千多块钱,做了两三天以后我也没做了,我也没有去办辞职手续,我想请问一下就算我把公司发给我的钱用了,会不会要还给公司呢!如果不还会不会受到法律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05-18 22: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