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轻伤得到的赔偿真的就执行不回来吗?
轻伤得到的赔偿真的就执行不回来吗? 我想问问律师们,我的手被鉴定轻伤,我丈夫是轻伤【犯罪嫌疑人哥俩白天回家拿的一米多长的大刀和镰刀到我们家来砍的,案情挺恶劣的,被公安机关公诉到检察院现到法院】,法院的人找我们进行调解,由于他们赔偿的和我们看病花的一样,犯罪嫌疑人的家人在外面说他们认判了让我们一分也得不到,我们也不懂法不知道这里的事情,我们就想起诉,法院的人就和我们谈,说我们如果立案了,法院要是判决了,以他办案的这么多年的经验,我们自己看病花的钱一分钱也得不到,就是说这么多年也没有执行上来过,【我实在是不明白那还要法院干嘛呢,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就连看病正常花的钱和交通费,误工费……也不给执行吗?】各位好心的律师难道现在的法律真的是这样吗?求助 问题补充:
我们也没想讹他,因为他们的犯罪性质太恶劣了,我们就想走法律程序,他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得到我们该得到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鉴桥(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03-01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