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分手后金钱纠纷
分手后金钱纠纷 谈了一年半的男朋友要分手,我很伤心,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自杀。自杀的前一天晚上他打电话给我了,我说“没有了你我不想活了,想了久了,是下了决心要自杀。”他说:“要死等他回来一起自杀”。后来再打他的电话就一直关机,第二天也是在关机。我等到第二天早上9点他也没有回来。因为他到深圳找其他女人了,赶不回来。10号早上9点我选择了自杀,可惜没死成,朋友送我去了医院。
今年过春节的时候我给了两万元现金给男朋友,准备买房子用的。分手了,在我自杀没死掉的情况下,我在去医院的路上,我到银行把他的卡上的1万8千块钱取走了。一半用来了住院和医药费用。因为我们住一起一年多了,他的银行卡密码是他告诉我的。现在还差两千块钱能要的回来吗?我的住院费用他应该承担吗?
从我住院到出院他也没有来看过我。
现在我想请问:我从他的卡上取走属于我的钱,算犯罪吗??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200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09-05-18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