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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在公司干了几个月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从上岗到离职十个月,公司有十四位员工先后离开公司,我到公司的前三个月内五位老同事辞职,公司人数最多的时候才十一个,就这样的公司,实在是干不下去了,新年后上班第一天就提出了辞职,他马上表达不做挽留马上可以走的意思,我知道我不能说马上就离开公司,所以说在工作一周交接一下工作,老板马上就说我明天可以不上班了,就这样算是成功离职。当时跟我说二月份没有上班没有工资,一月份的工资算到公司放假那天,社保由我个人承担全部(包括公司交的),到现在仍是这么说,离职那么久了工资不发,社保转移单也不给我,我打电话向他要,他却又给我加了一条对公司手机的私人通话记录以十倍对我罚款,从我到了公司就没有见该制度执行过,现在要对我施用,同事们个个都是公话私用,有的甚至都没有了私人手机号,公司手机是包月的,打跟不打对老板来说只要不超出套餐时间,就没有任何损失,不知道老板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我该怎么办,请列举相关法律依据名称,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德涛(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3-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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