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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您好,我有一块一亩半的地,在八九年前曾给他人种地,到现在我想收回地另做打算,如出租,可他的地上种了一百多颗的桃树,他不还地,除非我们给他按照国家的标准每颗500元做为赔偿,算起来就有5万元,但我有这块地的合同,这块地是不是依然是我的,如果我不按着他的要求给他赔偿,最后起诉他,会是什么要的结果?地上物按法律会让我们补偿给他吗?拿回地并且不做补偿的概率高不高,我们占不占优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听海聆风(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1-02-28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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