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关于婚前房产分割问题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关于婚前房产分割问题 我与2009年1月在本市购买了一套住宅,当时总价38万,首付了18万,20万按揭。我在2013年9月结婚,2013年9月结婚前,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是105万,结婚前我已还贷款本金9万元,利息5万元。婚后我的工资除了还贷款之外,全部交由对方。现在因性格不和离婚,对于房产分隔,对方提出要按现在的市场价格两方各分得一半,我当然是不肯能同意的。后对方又提出按照结婚后还款额所占比例分割09年至今的增值部分。我依然不同意。我的理由是:首付、贷款在婚前的还贷都是我自行承担的。在我们认识及结婚前,房屋价值已经增值很多,在结婚后至今的增值部分很少,对方要求09年至13年9月的增值也进行分割我觉得不合理。我能接受的是按照13年9月结婚后的增值部分进行分隔,对方不接受。另外,我的工资除了还贷剩余全部转到对方名下,我要求对对方名下所有的资产进行分割。 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我的想法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ch……(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5-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