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算违约吗?我是否该得到一定的赔偿?
这样算违约吗?我是否该得到一定的赔偿? 您好,我于08年9月在一家民营医院上班,09年2月签订正式合同并交纳五险,合同共两份均由医院保存,当时还签了一张纸,上面写“如员工主动离职需缴纳医院给交的保险,医院辞退我们无需赔款”下面是所有员工的签名,就一份也由医院保存。我想问一下这张纸有法律效力吗?09年5月,新来的护理部主任(3.26号来院)用一个末尾淘汰制的理由说我的总评最低,让我办理主动离职,我没同意。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刚毕业对这些都不明白。现在两天没上班了,还没办离职手续,他们催我赶紧的。新工作还没找到,我很着急,希望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独步天下(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09-05-17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