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轻微伤如何处理
轻微伤如何处理 在2010年4月被告从原告店铺前走过去洗手间,(原告与被告在八年前有过争执)原告就一直骂被告,被告上洗手间回来原告就越骂越凶,甚至还向被告扑过来捉住衣领,被告随手将原告推到在地并轻微擦伤了脸部,随后原告报警并扬言要找人废了被告的双腿,还对警察说不要赔钱,要被告坐牢。后骗被告签了张轻微伤的资料,就判入拘留所3天,被告认为不公平就外出打工。在半年后被告以为事情以过去回来,被捉拘留所3天并销案。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4个月后竟收到法院的快递,是一叠纸的,被告已经外出打工,所以快递打回去了,具体什么内容也不清楚。。但是都销案了法院还会寄什么来呢???
此事非常复杂,被告在一个小小的市,这件事连公安局局长和什么市长都全出动了,原告的哥哥是个村书记,都有点权势。
现在被告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2313……(广东)
提问时间:2011-02-27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