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06年加盟了一个项目,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费,也没有继续经营
2006年加盟了一个项目,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费,也没有继续经营 2006年加盟了一个项目,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费,也没有继续经营。但是因为房租没有到期,场地装修,门头等没有及时拆除,大约闲置了一年时间。对方以此提出仲裁,要求我继续付一年的加盟费和违约金。仲裁地在上海,由于当时在外地工作,我并没有收到仲裁通知。仲裁败诉我也不知道,后来对方申请本地法院强制执行,我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当时发的财产申报通知我也没有收到。今年突然发现自己在失信人名单上了。目前我也没有偿还的能力,银行账户中的1.5万元已被划走,除此之外就没有财产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我能重新向法院财产申报吗?或者可不可以与对方沟通调解?这样可不可以从名单上删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5-05-14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