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劳动争议请求能否得到仲裁支持
我的劳动争议请求能否得到仲裁支持 各位律师好!我于2005年1月1日进入一家电镀厂(三个人合伙),后公司扩大,又开了一个分厂(都是挂靠在别人厂下面的,就象承包了一个车间一样)06年我被调往分厂工作,后公司自己又注册了一个公司(也是三个人合伙,但变更了一个合伙人),2010年8月我又被调就、新注册的这家公司,但公司要求我在原来那家公司写了辞职书,在新公司重新填写入职资料(我在辞职书上注明离职原因是公司安排调往新厂,入职书上也有注明工龄累加,待遇不变)在此其间公司没有交社保,也有签过几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待遇是按深圳最低标准签的,也都没有给过我们一份,还要求我们写了一份自愿不参加社保证明,我最近一年月薪工资每月为5000元,没有加班费;现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我自己写辞职书,2011年2月我就以公司不依法为本人交纳社保为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社会保险:(2005年1月1日-2011年2月15日)5000元/月×25%×85/月=106250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2008年1月1日-2011年1月26日)共计:208939.69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05年1月1日-2011年2月15日)7年2个月=7.5年×5000=37500元
4.要求被申请人住房公积金:(2005年1月1日-2011年2月15日)5000元/月×5%×85=21250元
5、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15日)共计37个月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的而未签订的双倍工资:5000×37=185000元;
6、要求被申请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37500元;
以上的请求不知是否能得到仲裁支持?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XD11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2-26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