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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14年9月被告去年向原告借款十万,口头约定1毛利,支付了2个月利息2万后由于经营赔钱导致暂时偿还不起,14年11月24号原告起诉被告到当地一法院,但是该法院和被告的居住地和经营地没有管辖权,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该法院去到被告爱人单位冻结被告爱人的工资卡,被告爱人和被告在两个城市,既不认识原告,也不知道借款一事,更没在欠条上签字,这期间法院给被告打过三次电话要求来法院接传票,但是被告和法官申请可不可以同原告协商解决,法官也同意了,这期间被告偿还了8000现金给原告,还给原告拿走了成本2万多的货品,这期间被告和原告一直有联系和见面,但是在15年五月13号法院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去被告爱人单位要拒捕被告爱人。请问不是管辖区的法院这么执法,被告爱人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197……(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5-05-1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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