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需要赔偿
是否需要赔偿 事件起因:我叔叔不赡养奶奶,我母亲去他家接奶奶回来,没想到对方在其家没有缘由动手打我母亲,后邻居告知我哥,我哥赶到后救出我母亲,我母亲砸碎其家窗户并与我哥逃回家中,其躺在地上装伤并打110。当时我奶奶在场,看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
事后我母亲受伤,在家静养半月但并未留受伤照片做底。现在派出所要我们赔偿其损失4000元(其人身加财产损失),我们拒付,不知此事的的责任双方如何分担责任。
我父亲已去世,还有两个叔叔,三个姑姑,奶奶的赡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1……()
提问时间:2011-02-25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