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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3年承包工程 当时的开发商以押金为名让我交了15万的押

我在13年承包工程 当时的开发商以押金为名让我交了15万的押 我在13年承包工程  当时的开发商以押金为名让我交了15万的押金  现在工程结束了  但是我找不到这个人 当时我们签了一份收据  我现在拿着这份收据去公安局报警  警方说不够成犯罪  让我们先找到人再说 我现在根本就找不到  我想问一下  我想把这个人的信息发到朋友圈  让朋友圈的人帮我找此人  我这种行为犯法吗 我把他的身份证和照片都发上去了我这种行为犯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5-13 09: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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