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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文件号相同,但显示部门不一致,却说是一个文件,违法什么法

两个文件号相同,但显示部门不一致,却说是一个文件,违法什么法 俺们领导说给兴林局发【2014】8号文件的待遇,后来又说兴林局教字【2014】8号文件废了,说这两个是同一个文件。问题1:这两个文件能算一个部门颁发的吗?能算一个文件吗?问题2:前面的文件已经规定了待遇,后来i他们又出个文件把前面的作废,改成差的待遇,后面的文件合法吗?后面的文件违法什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i666(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5-12 2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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