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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女儿在2007年底在出生地某儿童摄影拍摄写真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女儿在2007年底在出生地某儿童摄影拍摄写真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女儿在2007年底在出生地某儿童摄影拍摄写真,每月1次,2008年完成拍摄,后因工作调动原因离开当地,致使无法及时确定选片制作,今年春节前终于定稿,商家承诺3月打电话取册,但一直没有联系我,昨天才知道商家过完年经营不善倒闭了。该商家有A和B两家分店,我们当时是在A店缴费拍摄的,后期选片定稿在B店,老板因拖欠员工工资等原因,在2014年把A店抵押给其中几名员工,几名员工合伙改了店名承接过去,B店2015年3月关闭了。而现在我找到A店负责人,孩子的照片还在他们电脑里,可负责人以原老板没有支付我孩子的制作费用所以不给我做相册,而且负责人说他们咨询过,说他们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理,请问这事情怎么解决呀,我很是气愤着急,希望您能尽快帮我详细解答下。对了,12315以老板跑路商家关门为理由说解决不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5-05-10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