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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培训费问题

辞职培训费问题 公司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2年培训期和5年服务期。已签正式合同,未脱岗工作,但将1000元/月的生活费、特别生活补助(即年终奖)和住宿补助(均有正式支出凭证)计入培训费,请问这个培训费的约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明明(浙江)
提问时间:2011-02-23 16: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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