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讨还定金的问题
关于讨还定金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4月9号在七里甸的美陶瓷砖订购了一批瓷砖准备新房装修,定金条子上并没有注明什么时候送货,后因工作调动就搁置下来,年后我回到镇江准备把新房卖了(长期在外无法居住),所以也准备把瓷砖押金要回来,但是当我致电美陶老板时竟然被告知货已经在去年送出,但是我在外地从未接到过任何送货电话,找到美陶瓷砖老板时,老板找来工人与我们对质,开始工人还信誓旦旦的保证货以送过后来再三对质下工人终于承认并未送货,老板又以回家查送货记录拒绝了我,再次找到老板老板承认并没有给我们送货记录,但也同时她那也没有我们的定金存根,我要求老板再次核查,第三天老板说还是没有查到我们定金的存根,同时美陶老板表示定金她也不会退给我们,理由是1、拖的时间太长无法解决2、我们没有买她的货算是违约
请问:第一,我们并未与老板签订任何购货合同,只是老板在一张普通纸上手写的我们交500元定金的条子(上面也并未注明要求送货的时间)我也并没有签字,这是不是可以认为只是定金的收据(内容:今收到瓷砖定金500元正,2010年4月9号,收款人,李XX),第二,如果算是违约那老板丢失交定金收据或者定金条子的存根说明老板并未重视我们之间的买卖交易,算不算失信或者变相违约?请问律师我该怎样讨回我的合法权益!在线等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妙世界(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1-02-2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