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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弱势受害决不放弃任何可能维护其本人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式!!

弱势受害决不放弃任何可能维护其本人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式!! 我叫赵绪岭于在2010年12 月04日21时,从建筑工地下班,伙同七个同事一起骑自行车顺丰路自北向南行驶,到达化工路十字口时,已无红绿灯,只有黄色警示灯,申请人一行在观察了左右两边无车后,才开始沿人行横道(斑马线)接连通过,电动车自行车之间的距离在1-2米,形成了连续人墙。一行七人,赵绪岭排在第五位,当赵绪岭行过路中后,就被突然从西边高速开来的出租车撞于空中摔下,赵绪岭当场昏死过去,致脑裂骨折,而出租车向前跑了近二十米才停下来,由此可见:交警事故划分,同等责任,请大家公平给我拿个见意,我还有个问题,司机饮酒是不是受害者拿钱去鉴定,我不理解,请您给我拿个主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bo……(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02-2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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