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打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打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4月27日在自家的顶楼晒衣服,中午回家时发现隔壁的在我家顶楼把我的衣服移了把她的被子晒在了我先就已晒了衣服的地方,为此引发了肢体纠纷。是隔壁的先动手打我,而且是两人找我一人,导至我右脸又肿又青,把我的左手咬得皮脱了,我的或手把她妹妹用指甲掐破了很深并流血了,她妹妹拿铁的自来水管找我,把我的右膝关节都打青了。在纠纷时隔壁的冲来打我时爬楼时把自己的脚擦伤了(她家顶楼是4楼,我家是5楼,没有楼梯,她是沿她家的墙爬上来的擦伤了脚)我当时报了110报警,警察来后只带了我和隔壁的去了派出所。当时警察只是要我们各自回去治各自的伤,说是轻伤就重伤。请问我的医药费是不是应由她们全额赔付。她和她妹妹同时殴打我,是不是违反的治安管理,警察是不是应处她和她妹妹拘留,当时警察没有告诉我进行伤情鉴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5695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5-08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