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于2013年毕业留在实习医院工作 期间于科室签订了用工合

本人于2013年毕业留在实习医院工作 期间于科室签订了用工合 本人于2013年毕业留在实习医院工作 期间于科室签订了用工合同 直至2018年之后没有继续签订任何用工协议 但是却正常上班 至今年2015年实际工龄已经12年 请问这样的情况单位对我的属于自动合同生效了吗 如果医院要解聘的话 我能需求法律途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5-05 17:4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