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女方出钱,公公竟然用自己的名字买车
婚前女方出钱,公公竟然用自己的名字买车 我是烟台户口,我老公家是淄博的。结婚前,我的娘家给了我十万元当做出嫁费,我公公打算用这个钱买车,我也同意了!后来,我跟老公回娘家的时候,我公公和他几个不错的朋友一起去莱芜看车,就直接用自己的名字购买了一辆价值13万元的汽车(这个时候我和老公还没有领结婚证,没有结婚)。然后,汽车的行驶证等所有证件都是公公的名字。
对于这件事我很生气,我找我公公谈话,他的答案是:因为我是烟台户口,不能到莱芜买车,有地域限制!我很疑惑,那淄博的户口就可以到莱芜买车了吗?何况当时买车,他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自作主张用自己的名字购买了!
现在已经结婚半年了,我心里很矛盾,一直都想让公公把汽车过户到我名下,可是公公婆婆对我都很好,我实在开不了口。但是如果不过户的话,是不是等于我名下根本就没有这份财产,也不受法律保护?那娘家给的十万块钱不就等于拱手送给别人了?
希望在线律师们能帮我分析一下,出个好的建议,我心里真的很纠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璇儿(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2-20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