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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用末补班来延长节日放假时间的问题

关于用末补班来延长节日放假时间的问题 我在工厂上班,正常工作日是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平时加班是1.5倍工资,周六周日是两倍工资。今年过年厂里放假“10天”,但是要补三天的班,用星期六来补。这就导致我们有三个星期是周一到周六都上班,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周六有八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并且周六八小时之外的加班工资也只有1.5倍。元旦也是这样调班一天,两个节日凑在一起一共是4天,这样我们一个月的周六就没了。一个月啊,周六都要“上班”“加班”,结果工资却没多领多少,心里非常不爽。。。
再算一算,一年有多少个节日?两个节就去了我们一个月的“双倍”,一年下来我们还有多少个次“双倍”的机会?

所以我想弄清楚:厂里面可以随意这样调班吗?在这方面,法律有什么规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莫明成(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2-2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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