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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单位用工时间和工资问题

关于单位用工时间和工资问题 我现在是银行储蓄柜员,入行近三个月。因为是新开行,没有公章,就只签了一份临时合同,合同中也没注明工资待遇,只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的九成。至今三个月还有十天,还没明确说过工资问题,也没有发过一分钱。且最近开业,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近11个小时,双休日也要上班。
请问这是否合法?请提供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赤雪(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0-12-10 20: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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