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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个门头,交了一年的房租和额外的一个月的违约金,现在中途生意不想做了

我租了个门头,交了一年的房租和额外的一个月的违约金,现在中途生意不想做了 我租了个门头,交了一年的房租和额外的一个月的违约金,现在中途生意不想做了,还剩下七个月房租,但是房东说要多扣我们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也不给,请问这样符合法律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找什么行政单位申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5-04 07: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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