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院子被占.只赔偿房屋钱.无土地钱.理由为土地是集体土地(院子不属宅基地).
院子被占.只赔偿房屋钱.无土地钱.理由为土地是集体土地(院子不属宅基地).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环城西路.因修路.要占用.公家声称我家院子没有证.是集体土地.上面建盖的简易房是违章建筑.要拆除.并将房屋按300元一平方赔偿.同时父亲在拆除过程中摔伤(2009年3月1日).那片院子曾在97年批了盖房.手续都办下后.城建局又以要修路为由不批准.当时承认是我家的地(现有当时批的那张作废了的证).现在公家同意给48个平方赔偿(院子为208平方).为何他们前后说法不一?如果不是理亏.为何又同意给48个平方?--想知道我是否有权要土地的赔偿?父亲是否可以要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燕燕(云南)
提问时间:2009-05-11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