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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样的合同是否视为未签劳动合同

这样的合同是否视为未签劳动合同 我是去年八月进入公司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入职时人事拿了空白劳动合同让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姓名,之后多次索要合同,人事却只给了劳动合同复印件。但是里面除了自己填写的基本信息外,就多了劳动期限,其他约定工资及公司盖章均无,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视为未签合同?另外本人现已怀孕七个多月,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如果请病假的话,是否只要将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和请假条快递给公司人事即可,为防止后期公司不发工资和中断社保,是否还应做好其他准备?另外病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备:之前有过孕妇请病假公司不给发工资的案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娜娜9654(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5-0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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