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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四月一号花费六千元钱在我婶的手里买了一个建在菜场里的摊位,编号A18

我于今年四月一号花费六千元钱在我婶的手里买了一个建在菜场里的摊位,编号A18 我于今年四月一号花费六千元钱在我婶的手里买了一个建在菜场里的摊位,编号A18.他们写给我的收据是A18号,但是我和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明的是20号。
A18号菜摊在我买之前由于欠了菜场一个季度的租金两千四百元钱已被菜场收回。他们欠钱的事我们是不知情的,而且他们之前和菜场签过一份合同,我在买他们摊子的时候他们拒不将合同给我们看。我现在是钱花了摊位没有了,去找菜场管理员,他们只答应退两千块钱,理由是我婶还欠菜场钱。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5-05-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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