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 俺爹一直闹病,并于俩月前突然病重,医生已经下病危抢救了
后来俺爹一直处于抢救状态,一直未脱离病危状态。
在去世的前一段时间,他仍在病危的状态下,但意识却非常清醒
只是身体极度虚弱,已经不能写字了
于是在某天,在他的三个朋友在场的情况下,立下了口头的遗嘱,要把他名下所有的财 产全部都留给我
他们三个见证人都是与本案无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在法律上是可以当做见证人的。
后来为了保险起见,当场三个见证人写下了一份书面材料,证明父亲的真实遗愿。
然后三个人都在书面材料上签字了
然后,俺爹一直在病危状态,也再没有好转,就是说俺爹在立下这份口头遗嘱后就再没 好转,最后病逝。
现在俺亲哥哥要起诉我,请问这份口头遗嘱有效么?
还有,那个书面的材料有没有效啊?这到底是算口头遗嘱呢?还是代书遗嘱?哪儿更能赢官司?
问题补充:刚上图书站翻了翻书,有几个地方俺不是很确定
口头遗嘱要求是病人在危机时刻所立的遗嘱才有效,危机解除,病人脱离危险后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1.俺爹从下了病危到去世十多天,一直就在病危状态,而且也是越来越差,不能吃饭,都靠打药维持生命。在这种病危的条件下,是不是就可以认为是“危险情况”了,而可以立口头遗嘱了?
2.自从病危以来,他就越来越差,身体越来越弱,在没有好转,直到他走。这也应该就是一直没脱离危险吧?
3.他立遗嘱的时候很清醒,但就是因为病的原因,那几天就是精神不好,老是睡觉。但醒着的时候就很精神,有理智。我要怎么证明他当时清醒呢?那三个证人够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ubaj……(北京)
提问时间:2009-05-10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