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收养关系的解除和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的解除和法律后果 甲乙夫妇早年收养一女孩丙(丙当时5个月),丙现25岁,已结婚生子。一年前和亲生父母相认,自相认之后不再与甲乙来往(养父母)。故养父母很生气,请问:1、养父母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2、解除收养关系后,甲乙能否向丙的亲生父母提出支付抚养期间的抚育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1986……(北京)
提问时间:2011-02-17 15:5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朱正洪律师

江苏 南京

江苏华亨事务所律师

江苏 苏州

马恩杰律师

江苏 苏州

陈磊律师

江苏 苏州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泰州律师
朱正洪律师 
江苏南京
已帮助 288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江苏华亨事务所律师 
江苏苏州
已帮助 4152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已帮助 1089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泰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