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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可以起诉动迁组不给购房多付的退还款吗

可以起诉动迁组不给购房多付的退还款吗 承租人在动迁时签订了家庭分割协议,动迁款和各项奖励一半给儿子,另一半给大女儿并和大女儿生活,还有两个女儿因户口不在承租人住的里面,给了几万元,大女儿用动迁款买了安置房,产权人,和开发商开的发票只有大女儿一人名字,因动迁组工作错误,在购买安置房时购房款后来出了差错,退回来几万元,动迁组说,在动迁签协议时是承租人的签名,退回的钱款也就退给承租人,承租人已去世,动迁组说要子女全部签名才能拿钱,大女儿说父亲在世时已分割清楚,退回的购房款是自己所得,不算遗产,请问是遗产吗,动迁组也没说是遗产,但要求全部子女签名算继承遗产程序吗,可以起诉动迁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7703……(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5-04-2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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