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看清楚就签订了购房协议,看到价格后发现跟置业顾问说的相差很大,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
您好: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根据您的陈述,房开售楼方涉嫌以欺诈手段与您签订合同,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房开的欺诈手段主观上对楼房价格产生了重大误解。
3、对于房开的行为,您必须举出相应的人证、物证或者书证加以证明,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4、如果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对事实情况加以证明,您的权益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维护,您应当对您签订合同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毕竟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疏于审查,存在一定过失。
5、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向消协投诉,寻求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
6、今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对于价款及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应当格外留意。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