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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你好,我和厂方发生了劳务纠纷。厂方不买社保,不签合同,加班费不按劳动法。然后我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当时我在劳动局附近找了个委托人,不知道他是不是律师,有没有律师证。和他谈的类容是:他帮我搞定资料和请法律援助律师到庭,赢了就给他赔偿金的20%,输了就给资料费,然后我签了一份书面协议在他那。后来劳动局判厂方赔理我24500元。
请问我可不可以不给他赔偿金的20%?不给的话有没有违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yun……(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4-24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