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电视机如何维权?
电视机如何维权? 2015年1月30日在网上购买一台夏普液晶电视,但电视寄到手后已损坏,联系卖家后因近年关,物流与卖家都已放假,约定好十月十五以后进行换货。正月十五后与卖家取得联系,卖家告知需由买家联系夏普售后开具质量鉴定单,售后经过鉴定后,结论是电视机是由我人为损坏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开具质量鉴定单,但电视机外包装与电视机外观都完整无损并无人为损坏的痕迹,但售后以作过鉴定为由,不再处理此事。而卖方也以售后不能开具质量鉴定单为理由不退换货物。经我方查询,卖家开具的发票由北京市瑞杰祥商贸中心开出,此发票经北京市国税部门查询为假,因为此商家已在2012年9月就已被吊销营业权。现在我想知道,商家在已吊销营业权的情况下,出售给我商品并开具假发票的行为,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无论电视机好坏就有权退给商家并要求赔偿和请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感谢律师为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9868……(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5-04-23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