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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有不妥之处吗?

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有不妥之处吗? 本人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现承诺在工作中由本人签字的欠款销售六联单(标注“欠款由本人结”),公司可予以欠款发货 ,并在安装后5日内由本人结清。如未追回,对公司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可从工资中扣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森琳琳(天津-蓟州区)
提问时间:2011-02-15 14:0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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