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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的分割与继承

关于房产的分割与继承 一个女人,在丈夫病故后,并改嫁他人,却在23年的今天,以她和儿子的名义起诉前婆婆要求分割继承房产。
房子是四间土屋。23年的维修费远远高于当年的价格。并且,她当年的债务和带走的东西也比当时的房子价值高,却因为年久无证。
她当时走时,带走了房产证,90年时,村委重新换的证是,其公公的名字,但是:土地使用证。房产局不认可。依然封了这房子。
房子是因为现在的地段而升值了,真值钱的是土地。
请问,她和儿子是否有权利分割继承?她又享有多少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吉祥安然(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09-05-0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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