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集体斗殴
关于集体斗殴 请问关于集体斗殴,是怎样定义的呢?
事情经过:A被B打伤后,回去找了十几个人找B报仇,我弟是其中一个人。最后群殴B致重伤住院。请问,我弟弟是否触犯刑法?还是只属于触犯治安条例?
补充说明:我弟是被人叫过去的,打架场地在二楼,我弟在一楼,并没有动手伤人。现在已被拘留20天,以“故意伤害罪”下了逮捕证。在录口供时,我弟为了维护C(c也没参与打架,不过被抓时打了警察),把C所有罪都搂在自己身上,C也同样说明不关我弟的事),另外还有两个人口供说明我弟弟打电话叫他去的,请问我弟会被判刑吗?会被判多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风落(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1-02-1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