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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实际服务公司不同,可否认为是未签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实际服务公司不同,可否认为是未签订合同? 本人去年7月份应聘到A公司上班,在8月初却让我签订与A公司同一法人的B公司劳动合同,B公司实际是一个空壳公司,是为了少交员工社保逃避税收注册的公司,但实际工作发生工作关系都在A公司,现在产生劳资纠纷,拖欠部分工资不给。我想告A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我两倍月工资,请问这样是否可行?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w13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4-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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